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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那么,走私毒品罪怎么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非法走私毒品罪该如何处罚判刑

  1、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内容

  1、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管制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而携带、运输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2、如果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故意为其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则应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罚。

  3、另外明知他人收买上述物品是为了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案例:

  案情简介:2020年10月24日,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联系境外卖家MRC,从境外购买大麻油,并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同年11月12日,广东鹤山海关在快递入境时,查获夹藏在汽车积木玩具中的10支大麻油。同年12月1日,北京海关缉私局在收货地址现场抓获了王某。经称量、鉴定,涉案大麻油共计净重6.4006克,四氢大麻酚含量均在68%以上。王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涉案毒品已被全部收缴。

  审理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通过邮寄方式,非法走私大麻油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王某所犯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提起公诉前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评析:这个案例具有一定的普法意义,一方面,很多人认为走私行为仅表现为自然人随身携带或运输,其实走私包括所有的非法逃避海关监管使物品出入境的行为,“关”是一个概括的概念,既包括有固定地点的国境线、边检地点等,也包括无固定地点的邮寄物品入境的地点,因而,凡违反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行为均属走私行为。另一方面,本案被告人王某1995年出生,案发时正于境外某大学二年级就读,因受疫情影响回国。在审判中被告人王某提到大麻油在境外大学所在地是可以合法流通的,且大麻油成瘾性小,因而其认为不属于典型的毒品,心存侥幸通过邮寄的方式走私大麻油。根据第三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各国对毒品的管控力度不同,有些人因心存侥幸或疏忽大意,认为走私部分在国外可流通的、成瘾性较小的毒品没有问题,正是这样的侥幸心理使其走向吸食成瘾、违法犯罪的深渊。此案件值得我们引以为戒,一定要坚决抵制毒品诱惑,筑牢防范毒品的心理防线。

  从上述的内容可以知道,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